关于印发《2026年度全市采砂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28 00:58 来源:本网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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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2026-05-28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0362
  • 责任部门: 工单运维组

关于印发《2026年度全市采砂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采(河)砂办、水利局,省运砂流动检查点,市长江、鄱阳湖联合执法队,机关各科室,现场监督指挥部,赣鄱砂业集团及各子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全面加强全市采砂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现将《2026年度全市采砂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九江市采砂管理局

2026年5月28日

2026年度全市采砂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2026年全市采砂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扣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收官为核心主线,认真落实固本强基提升本质安全水平“1+7”政策文件体系,推进安全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从严抓实采砂安全生产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及违规作业行为,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切实减少一般及以下等级生产事故起数,筑牢砂石产业高质量发展安全底线,为全市“十五五”发展开好头、起好步提供坚实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思想基础

(一)深刻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安全与效益统筹、开发与保护并重,在采砂规划编制、许可审批、日常监管等环节始终将从业人员生命安全、河道防洪和通航安全、河湖生态安全摆在首位,坚决杜绝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管控行为,筑牢思想防线。

(二)常态化开展专题学习和事故警示教育。各地、各部门要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要结合河道采砂水上作业高风险的特点,常态化组织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五进”活动,做到“警钟长鸣”,有效破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敬畏之心绷紧安全之弦。

(三)夯实安全监管作风建设。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持续深化采砂行业安全生产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聚焦隐患排查流于形式、整改弄虚作假、监管人员“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建立问题线索台账,严格落实销号管理,确保行业管理风清气正,安全监管见真见效。

二、聚焦治本攻坚,压实责任落实

(一)深化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6年是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各地、各部门要聚焦“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目标,推动采砂企业持续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深化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和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全面巩固和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各地要统筹部署本地采砂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明晰采砂监管职责边界,推动“三管三必须”落到实处。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严格履行采砂规划编制、采砂行政许可、现场执法监管、安全隐患督办以及涉砂案件查处等法定职责,做到监管不缺位、执法不手软。

(三)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宣贯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安全管理人员规范履职工作指引等制度规范,督导企业严格落实安全投入、人员培训、隐患自查、设备维保、应急管理等各项要求,引导企业主动排查整治安全风险和隐患,推动安全生产打通“最后一公里”。

三、强化源头管理,严控作业风险

(一)紧盯隐患自查自纠。要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抓在日常,紧盯采砂作业区、生产作业现场、砂石码头装卸区等重点区域,聚焦船舶(车辆)设施设备、装卸设施设备、消防救生设施设备、作业水域通航环境以及人员适任资质等关键要素开展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实行闭环管理。

(二)紧盯生产重点环节。加强采砂作业现场监管,紧盯采砂生产、船舶运输、码头转运(驳运)等重点环节,严格现场操作、设备运行、岗位适任、人员履职等行业规范的执行落实,严查严处违规操作、设备“带病”运行、人岗不匹配、管理履职不力等问题,守牢各生产环节的安全关。

(三)紧盯采砂船舶集中停靠管理。严格执行采砂船舶集中停放管理要求,加强集中停放水域安全巡查,规范停靠泊位秩序。常态化开展集中停靠采砂船的安全隐患排查,紧盯大风、暴雨、强雷电以及高洪汛情等极端气象和水情,及时督促船舶所有人加固系泊、做好人员撤离,严防船舶走锚漂移、碰撞、倾覆等安全事故。

(四)紧盯重点时段。严格落实重大节假日、汛期、极端天气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提级管理要求,从严从重管控违规作业和不安全生产行为,切实筑牢重点时段安全防线。

(五)紧盯特种作业。严格用电、动火、高处、吊装、有限空间等高风险特种作业管理,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特种作业审批、安全交底、现场监护、风险防控机制,监督和指导企业做好作业前的审批和风险辨识、作业中的现场管控、作业后的隐患复盘,从严杜绝违法违规操作、冒险作业,切实防范特种作业安全事故。

四、加强执法监管,规范行业秩序

(一)加强部门执法联勤联动。各地要健全水利、公安、港口航运、环保、农业、林业、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协同执法机制,开展联合巡查、联合整治、联合办案,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违规作业等行为。省流动运砂检查点、长江联合执法队、鄱阳湖联合执法队要加强责任水域日常巡查,并主动参与配合各地采砂执法监管行动,形成齐抓共管,全域覆盖的监管格局。

(二)深化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严格“四个一律”措施,持续推进采砂生产领域的“打非治违”、“打击超载”、“平安船舶”、“超限船舶管控”、“救生衣平安工程”“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等安全专项整治,严查重处各类违法违规生产作业行为,以专项整治成效夯实行业安全根基。

(三)强化水域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采砂生态管控要求,规范开采范围与作业方式,严防严控和惩治超规划许可范围开采和违反采砂作业“五定”要求的行为。推动采砂企业全面落实采、运砂船舶及疏浚施工作业船舶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污油水等污染物的统一接收处置措施,依法严查重处随意排放污染水域的行为,有效保护河湖生态环境安全。

五、强化应急管理,提升处置能力

(一)加强综合应急管理工作。各地要结合采砂管理工作实际,有效整合水利、应急、交通、港航、公安、乡镇等应急救援力量,健全应急协调调度和响应机制,建立落实应急值守、会商研判、抢险救援等应急工作制度,常态化组织开展综合应急预案演练,夯实应对汛期水情、船舶事故(险情)、极端天气、水上突发事件等快速响应处置能力。

(二)加强对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督导和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专业优势和专家力量,指导企业完善专项应急预案,规范配齐应急救援物资,参与并指导企业开展各类型突发事故(险情)的应急演练,常态化督导检查企业值班值守、风险预警、隐患排查整治落实情况,推动企业规范应急处置流程,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和自主防范自救互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