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年度全市采砂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07 10:56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九砂管字〔2025〕13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5-05-07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1136
- 责任部门: 中国九江网
各县(市、区)采(河)砂办、水利局,长江、鄱阳湖联合执法队,省运砂流动检查点,局各部门及赣鄱砂业集团: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全面做好全市采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现将《2025年度全市采砂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九江市采砂管理局
2025年5月7日
2025年度全市采砂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202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推动落实固本强基提升本质安全水平“1+7”政策文件体系,更好的统筹发展和安全,狠抓责任落实,深化专项整治,加强督导帮扶,强化执法监管,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发生,切实保障采砂行业领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将传达学习习近平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各部门党政会议第一议题,作为部门宣传工作重点,并及时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意见。通过常态化专题学习、宣讲,进一步学深悟透、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部署。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以及部、省、市领导相关安全工作部署要求,紧贴行业领域实际,采取有针对性措施推动落实,及时跟踪督办,掌握情况,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三)扎实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案例为主要内容,在采砂行业领域广泛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各地、各部门要通过开设安全专栏、安全宣讲、安全随手拍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安全宣传活动,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
(四)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按照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统一部署,结合采砂行业实际细化责任及目标任务,按计划、有组织部署实施,推进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
二、深化源头防控,强化安全监管
(一)严格重点时段安全监管。结合重点时段安全防范“敲门”行动,在全国“两会”、汛期、高温季节、国庆及其他重大活动等重点时段精准提供安全服务、安全指导,针对不同时段各类风险变化进行精准提醒,督导指导企业制定风险管控措施。汛期、台风、寒潮、雨雪等时段,加强恶劣天气动态调度,有针对性的部署落实相关应对防范措施。
(二)抓实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压实压紧安全生产责任措施,按照“全领域、全流程、全覆盖和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的要求,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着力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严格落实“五清单”(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闭环管理,严防问题整改责任悬空,严防纸面整改和虚假整改。
(三)抓实生产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加强采砂生产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紧盯采砂水上作业、大型设备(机具)检维修、动火、高空、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推动相关行业部门监管协同联动,深入开展生产作业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盯防和专项整治,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作业行为,确保生产安全。
(四)持续开展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源头治理,持续开展河道采砂领域的“打非治违”、“打击超载”、“平安船舶”、“超限船舶管控”、“救生衣平安工程”“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五)加强采砂船舶(机具)管理。严格采砂船舶(机具)集中停放管理要求,规范集中停放点管理和监控信息化建设,提升“技防+人防”监管能力。加强日常巡查,督促、督导看护责任单位和采砂船舶(机具)所有人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集中停放期间船舶及人员安全。
三、坚持强基固本,夯实安全执法基层基础
(一)提升人员安全素质。注重一线执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安全监管人员和专业执法队伍,提升安全执法队伍业务素质和专业化水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推广采砂开工“第一课”讲安全制度,强化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普及。
(二)强化现场执法监管。强化采区及涉砂项目施工作业旁站式”安全监管,严防严治企业生产作业“三违”行为。加强采区及涉砂项目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督促指导生产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防火防爆、防触电、防碰撞、防污染、防坠落/淹溺等安全防护措施,保障生产作业安全。
(三)强化安全监管执法效能。各地、各部门聚焦重点区域、企业、环节及问题,强化“四个一律”执法措施,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厉整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进一步完善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水域执法巡查联勤联动,推动监管执法力量对不放心、不托底的部位和单位实施驻点督查,提升执法协同效能,共同维护采砂生产安全秩序。
(四)强化安全监管科技支撑。加强安全监管科技信息化应用和成果转化,全面推广“互联网+安全生产”等手段,强化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应用,用好用足5G视频动态监控和主动预警装置等科技化手段,及时发现和纠正采区作业现场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提高监管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提升风险超前预判和防控水平。
(五)强化水域生态环保安全监管。严格采砂及涉砂工程项目行政审批许可,把环境安全影响评价编制作为项目许可必备前置条件。严格执行“五定”(定时、定量、定点、定船、定功率)工作要求,加强对施工企业执行“五定”及落实防污染管理措施监督检查,依法严查重处破坏河湖生态环境安全行为,有效保护河湖生态环境安全。
四、完善协同机制,提升采砂行业应急处置能力
(一)加强综合应急管理工作。结合采砂行业管理实际,健全完善应急协同协调调度机制,统筹多元应急救援力量,提升跨地区、跨部门应急处突协同效能。加强采砂行业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建立生产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清单,有针对性做好安全防控处置准备,前置应急处置力量,确保突发险情应对处置及时、高效。结合水上采砂生产作业特点,督导指导生产企业精细化编制应急预案,推动生产企业常态化开展实情实景演练,不断提高企业应急预案可操作性。
(二)强化应急准备。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加强信息化技术和先进科技手段在应急工作中的应用,完善信息报送机制,严格落实信息报送要求,畅通突发事件报送渠道,加强与气象、应急、港航海事、水利、公安等部门的联勤联动,加强恶劣天气动态调度,强化预警预测能力,有针对性部署落实相关安全防范措施,及时、准确、规范报告行业突发事件信息和重要紧急情况。
各县(市、区)采(河)砂办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统筹协调和牵头抓总作用,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做好各领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落细各项任务。要加强工作跟踪督办,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强化督促指导,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