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采砂许可审批

发布时间:2022-08-02 10:26 来源:本网字体: [ ]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2-08-02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19-129865
  • 责任部门:

  一、审批条件:

  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符合河道采砂规划;

  2.制定年度采砂实施方案;

  3.编制采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

  4.无违法采砂记录。

  二、审批程序:

  1.长江、鄱阳湖采砂由市采砂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修(潦)河采砂由所在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市采砂主管部门审批;

  3.其它河道采砂按照分级管理权限,由所在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跨行政区域的边界河段采砂由其共同的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提交材料目录:

  1.河道采砂申请书;

  2.申请人有经营河道砂石业务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

  3.采砂作业方式符合规定;

  4.有符合采区规划要求的采砂设备和技术人员;

  5.采砂船舶(机具)、船员证书齐全有效;

  6.使用的采砂船舶(机具)符合所在地数量控制要求;

  7.采砂环境影响报告及批准文件;

  

  办理期限:修(潦)河采砂14天

  办理场所: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市民服务中心西副楼A311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0792-8502176

  附件:江西省河道采砂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