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采砂许可审批
发布时间:2022-08-02 10:26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2-08-02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19-129865
- 责任部门:
一、审批条件:
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符合河道采砂规划;
2.制定年度采砂实施方案;
3.编制采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
4.无违法采砂记录。
二、审批程序:
1.长江、鄱阳湖采砂由市采砂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修(潦)河采砂由所在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市采砂主管部门审批;
3.其它河道采砂按照分级管理权限,由所在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跨行政区域的边界河段采砂由其共同的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提交材料目录:
1.河道采砂申请书;
2.申请人有经营河道砂石业务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
3.采砂作业方式符合规定;
4.有符合采区规划要求的采砂设备和技术人员;
5.采砂船舶(机具)、船员证书齐全有效;
6.使用的采砂船舶(机具)符合所在地数量控制要求;
7.采砂环境影响报告及批准文件;
办理期限:修(潦)河采砂14天
办理场所: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市民服务中心西副楼A311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0792-8502176